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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简易注销
坪山区简易注销是指在深圳坪山区注册的企业,符合法定条件时,通过简化程序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的一种方式。该流程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以下是坪山区简易注销的主要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适用条件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相关规定,申请简易注销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即“无债权债务”);
3、未发生过税务申报义务,或虽已申报但无欠税、无发票、无未办结事项;
4、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注销的情形;
6、全体投资人(股东)一致同意注销,并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1、税务注销(如涉及)
虽然简易注销通常适用于“无涉税事项”企业,但建议先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坪山区税务局查询是否存在未办结税务事项。若系统显示“清税完毕”或“无需办理清税”,可直接进入下一步。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选择“简易注销公告”栏目;
填写企业信息,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自公告之日起算);
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
3、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申请:
线上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坪山区” → 搜索“企业注销登记(简易注销)” →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线下办理:前往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4、所需材料(以线上提交为准,通常包括):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审核与核准
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一般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注销并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简易注销一旦提交,不得撤回。若公示期内被提出有效异议,将转为普通注销程序;
若企业在公示后被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登记机关可撤销注销登记,并依法追责;
个体工商户不适用简易注销,应按普通程序办理;
建议在申请前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确认最新政策。
四、咨询渠道
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1号
咨询电话:0755-12345(深圳政务服务热线)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
如企业情况复杂(如有银行账户、社保账户、知识产权等),建议提前处理相关事项后再申请简易注销,以免影响注销进度。
如需具体操作指引或模板文件(如《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范本),可告知,我可提供参考格式。
🕐 2025-11-20 17: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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