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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一般注销
在深圳市坪山区办理企业一般注销(即普通注销)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以下是系统、合规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适用情形
企业决议解散(如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且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毕,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
二、注销流程(全流程线上+线下结合)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并备案
1、股东会决议:形成解散及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2、清算组备案:
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d.gsxt.gov.cn);
发布 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信息(无需报纸公告);
同步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提交备案申请。
第二步:登报或公示债权人公告
方式选择:
线上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 债权人公告(公告期45天);
传统登报: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费用较高,不推荐)。
公告内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清算组联系方式、申报债权期限等。
第三步:税务注销
1、结清税款:完成所有税费申报(包括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
2、缴销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坪山区税务局)缴销空白发票及税控设备。
3、获取清税证明:
登录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提交注销申请;
税务机关核查后出具《清税证明》(一般3-5个工作日)。
注:若存在未办结事项(如稽查案件、退税审核等),需先处理完毕。
第四步: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1、社保:登录 深圳市社保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结清费用后办理停保及销户。
2、公积金:通过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gjj.sz.gov.cn)办理单位账户封存及注销。
第五步:提交工商注销登记
1、材料准备: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决定;
清算报告(载明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清税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提交方式:
线上:登录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坪山区”→“企业注销登记”;
线下:预约后至 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号)提交材料。
3、审核时限: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核准注销。
第六步:银行账户注销
凭工商注销通知书、清税证明等材料,到开户行办理基本户及一般户销户。
第七步:印章缴销
到 深圳市公安局指定刻章点 缴销公章、财务章等(需提供注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清算责任:清算组需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在公告期内处理债务,否则股东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2、异常名录: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先移出(补报年报/处理地址异常等)。
3、外资企业:需额外提交商务部门批复文件。
4、全程时限:公告期45天+各部门办理时间,总耗时约2-3个月。
四、咨询渠道
坪山区市场监管局:0755-84511309
坪山区税务局:0755-84513360
行政服务大厅:0755-84511888
深圳注销企业一窗通平台:https://amr.sz.gov.cn/ 注销专区
建议提前通过 “深圳市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 模拟流程,确保材料合规,避免反复退件。
🕐 2026-05-03 19: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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